一、招生对象
1.符合2018年普通高考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招生计划
第一阶段:已报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的考生(面向高中生及考生号第9、10位考号是99的中职考生)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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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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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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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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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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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自动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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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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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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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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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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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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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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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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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体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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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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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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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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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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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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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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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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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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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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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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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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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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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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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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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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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压与气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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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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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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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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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冶金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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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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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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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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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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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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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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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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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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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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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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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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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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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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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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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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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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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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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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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控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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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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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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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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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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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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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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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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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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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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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色盲(色觉导常Ⅱ度)的考生不能填报黑色冶金技术专业、矿物加工技术专业。
(2)如学费有调整,以辽宁省物价局当年批准的学费收费标准为准。招生计划和专业如有变动,以网上公布为准。
第二阶段:已报名参加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的考生(面向中职生)。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制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0
|
三年
|
560203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20
|
三年
|
610115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10
|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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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304
|
智能控制技术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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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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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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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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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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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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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物加工技术
|
10
|
三年
|
注:(1)色盲(色觉导常Ⅱ度)的考生不能填报黑色冶金技术专业、矿物加工技术专业。
(2)如学费有调整,以辽宁省物价局当年批准的学费收费标准为准。招生计划和专业如有变动,以网上公布为准。
三、考试时间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8】11号)文件精神,我们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7日考试
考试对象:已报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的考生(面向高中生及考生号第9、10位考号是99的中职考生)。
第二阶段:6月30日考试
考试对象:已报名参加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的考生(面向中职生)。
考试具体日程安排
考生对象 |
考试日期 |
测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总分 |
第一阶段 |
4月7日 |
数学、语文笔试 |
10:00-12:30 |
教学楼 |
300 |
第二阶段 |
6月30日 |
数学、语文笔试
英语笔试
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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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0:30
11:00-12:00
13:00-14:30
|
教学楼
|
300
100
100
|
四、报名程序
1.报名
(1)现场报名到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平山路154号)。
(2)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学院网站http://www.lnyj.net,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2、交费:
(1)可到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缴费。
(2)网上报名的考生,将考务费120元存入中国建设银行指定账号[6217 0006 0000 1341 974] 孙涛,考生必须保存好银行回执单,领取准考证时将回执单交给招生办,否则不予发放准考证。
(3)无特殊原因,考务费一律不退。
3、考生报名、填报志愿时间:
①第一阶段:3月10日~3月30日(截止30日16:00)
②第二阶段:4月20日~6月27日(截止27日16:00)
4、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院报请辽宁省招考办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考生登陆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情况。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5、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考试前需要到校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4月6日(8:00~16:30)
4月7日(7:00~9:00)
第二阶段:6月29日(8:00~16:30)
现场确认地点: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平山路154号)。
确认时需提交: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及缴费回执单。
6、录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到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
第一阶段:4月6日(8:00~16:30)
4月7日(7:00~9:00)
第二阶段:6月29日(8:00~16:30)
7、考试实施
考试地点: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
组考工作按《辽宁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执行。
五、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六、考试科目
第一阶段考试成绩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满分300分。
第二阶段考试成绩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00分)+专业(100分),满分500分
七、志愿结构及相关要求
1.志愿表中设三个专业志愿栏,第一、二、三专业为有序志愿。同时,设置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栏。
2.学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八、录取办法
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录取,确保取得公开、公平,公正。
录取前我院于招生就业网公布录取控制分数线,总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有录取资格。
录取原则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及总成绩从高到低分顺序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数学、语文、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九、录取审核
1.我校确定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2.我校对已获得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批准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录取结果在学院官网上予以公布。
十、说明
1.2018年学院单独招生计划、专业、报名、考试、征集、录取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布为准。
2.凡被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十一、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报到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学院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纪检监督电话:024-47139036
联系电话:024-47265999、024-47139288、
孙主任:18041400809
邹老师:18041448196 刘老师:15841450948
传 真: 024-47265999
网 址:http://www.lnyj.net
学院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平山路154号
邮 编:117000
附件1: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第一阶段)工作时间表
附件2: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第二阶段)工作时间表
附件1:
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第一阶段)工作时间表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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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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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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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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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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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30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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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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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校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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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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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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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校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
7:00-9:00
|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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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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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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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卷、汇总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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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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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成绩、预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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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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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录取结果报省招办审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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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第二阶段)工作时间表
时 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4月20日~6月27日
|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
截止27日16:00
|
6月29日
|
到校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
8:00-16:30
|
6月30日
|
考试
|
|
7月1日
|
评卷、汇总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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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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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成绩、预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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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
|
预录取结果报省招办审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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