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高校毕业生:
你们好!
许久未见,近来可好?乡愁如歌,几许深情,魂牵梦绕,挥之不去。无论走得再远,蓦然回首,最让人割舍不下的,仍是那一方亲切熟悉的故土。
说起家乡,你们或许会有一百种的喜悦,因为那是潜藏于纷扰之外的心灵港湾;或许也会有一百种的怅惘,因为相比发达城市,家乡还不够好。但是家乡一直在努力, 本溪市先后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全国民族团结先进市、全国依法治市先进市、中国低碳生态先进城市、全国绿色发展优秀城市等称号。
本溪历史文化悠久。本溪早在40万年前就有人类活动,是东北第一人故乡、古人类重要栖息地,本溪县庙后山遗址是迄今东北地区发现最早的古人类遗址。本溪生态优势明显。域内山环水绕、气候温和,地貌格局为“八山一水一分田”。本溪工业基础较好。本溪是老工业基地之一,钢铁及深加工产业稳步发展。铁矿资源探明储量居全省第一。高新区是国内同类园区中唯一同时拥有7个国家级高端品牌的医药健康产业集聚区。
近年来,本溪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顶住压力、奋力前行,推动本溪振兴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千山万水不忘来时路,无惧风雨迎来新日出。你们即将走向人生的十字路口,向左?向右?是停留在外打拼?还是准备回乡奋斗?不管抉择如何,家乡永远是你们最坚强的后盾、最温暖的港湾,永远向你们敞开怀抱、盼君归来。希望你们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祝愿大家学有所成、前程似锦,期待大家早日归来、建设家乡!
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一、事项名称: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岗位安置
服务对象:毕业5年内本溪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受理条件:困难家庭毕业生,即:1.低保家庭毕业生;2.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毕业生;3.脱贫家庭毕业生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所在家庭毕业生;4.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5.残疾毕业生;6.烈士子女毕业生;7.孤儿。
补贴标准:就业援助岗位是由政府出资设置的辅助性、非盈利性、临时性的公共服务就业岗位,工作服务年限为2年,补贴标准随我市城镇最低工资标准增长幅度适度提高。
联系电话:市本级:024-47133141、本溪县:446811302、桓仁县:48838237、平山区:42371297、
明山区:43214008 溪湖区:45836703、南芬区:43939320
二、事项名称: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服务对象:本溪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
受理条件:本溪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所注日期起5年内,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省内外所有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同等适用。)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对本溪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部分)给予企业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联系电话:本溪县:46823862、桓仁县:48838237、平山区:42371295、明山区:43214008
溪湖区:45836084、南芬区:43839417
三、事项名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服务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受理条件: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我市户籍;
2.已实现灵活就业并做就业登记的;
3.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符合条件人员,也可单独申请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项补贴。
联系电话:本溪县:46823862、桓仁县:48838237、平山区:42371295、明山区:43214008
溪湖区:45836084、南芬区:43839417
四、事项名称:中小微企业吸纳2022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服务对象:本溪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
受理条件:本溪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年底前吸纳2022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不重复享受)。
补贴标准:按照企业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标准,给予最长6个月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联系电话:本溪县:46823862、桓仁县:48838237、平山区:42371295、明山区:43214008
溪湖区:45836084、南芬区:43839417
五、事项名称:对企业新引进急需紧缺高校毕业生给予资助
服务对象:2018年6月12日至2020年12月31日(2022年受理2019年1月1日- 2019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 生和“双一流”本科毕业生。
受理条件: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企业每新引进一名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分别按3万、1.5万、1万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经费资助。
联系电话:本溪县:46811302、桓仁县:48838237、平山区: 42371297、明山区: 44586009、
溪湖区: 45836703、南芬区: 43839417
六、事项名称:创业场地补贴
服务对象:没有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毕业3年内)及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补贴标准:对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6000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对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10000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
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联系电话:本溪县:46811305、桓仁县:48870363、平山区:42332706、明山区:44847446
溪湖区:45836703、南芬区:43839320
七、事项名称:创业担保贷款
服务对象:法定劳动年龄内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联系电话:本溪县:46811305、桓仁县:48870363、平山区:42332706、明山区:44847446
溪湖区:45836703、南芬区:43839320
八、事项名称:青年就业见习
服务对象:就业见习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自毕业证所注日期起的2个自然年)未就业的高校、中职毕业生及16—24 岁失业青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指取得相应毕业证书,自毕业证所注日期起至签订《辽宁省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之日期间没有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且《就业创业证》中未登记过就业和灵活就业的人员,非毕业年度内的毕业生须进行失业登记。
受理条件:见习个人应有参加就业见习意愿的。
补贴标准:我市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标准为30元/人月。
联系电话:本溪县:46811312、桓仁县:48192866 、平山区:42332706、明山区:44832155
溪湖区:45836084、南芬区:43939320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